携带(1) 本人身份证件 (2) 邮储银行存折或借记卡 至银行。(若无存折或银行卡,可当场开立)
第二步:
客户填写(大堂经理处咨询获得协议)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贵金属业务个人签约/信息变更/解约表》申请类型选择“签约”。在第三方机构栏中填写山东金创机构号 001003000(金创客户)或002003000(邮政合作客户)
(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风险承受力评估报告》 对客户风险等级进行评测,尽量往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方向填。
(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贵金属业务风险揭示书(现货实盘类)》 非激进型需要填写风险声明。
(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业务协议书(现货实盘类)》(贵金属010,一式两份);
(5) 柜台办理,设置密码
注意事项:
1.本交易应在结算账户开立省范围内办理。
2.本交易必须本人办理,不得代办;一个客户只能开立一个代理贵金属交易账户。
3.如客户之前已在其他会员单位开户,转至我行办理代理贵金属业务时,必须先同其他会员单位解约;解约后下一交易日可办理重签约,重签约时应提供金交所黄金交易编码,将号码填在交易编码位置。
根据金交所规定,办理代理贵金属业务的须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个人客户。我行可接受的自然人身份证件须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个人客户可在柜台与网上银行办理代理贵金属业务签约开户,应预先开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卡/折),并指定该账户作为该个人客户在我行办理代理贵金属业务的唯一资金清算账户。
4.开户时要求客户输入完整的客户信息。客户手机、小灵通、固定电话必须至少输入一个。
5.依据金交所暂行规定,以签约成功当日为T+0日,从T+2日可进行交易委托。如遇金交所调整,以金交所最新规定为准。